导语
在当今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我们已经明显地迈入了一个数据要素,数据资产管理大时代。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
2月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通知》明确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及机制;行政单位数据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本文主要介绍数据资产管理政策发展脉络,解析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文件的重点,以及该文件对相关事业单位带来的影响。
制度引领数据资产管理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数据资产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数据资产管理作出了系列部署,先后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等,为相关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财政部高度重视数据资产管理,先后出台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23年9月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针对数据的权责、使用、开发、价值评估、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旨在通过主导数据资产的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加强对数据资产全过程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
《指导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进一步创新数据资产管理方式方法,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更好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月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旨在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模式,以释放数据资产价值,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规范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数据资产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构建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治理体系。
自去年8月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至今,财政部已就推动数据资产化连续出台五份文件,足见重视。
稳健发展,引领示范
此次《通知》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作出的专门规范,要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结合数据资源目录对数据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经审批后可将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授权运营主体进行运营。
行政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如果能够有效推进数据资产管理工作,将对全社会形成示范引领。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对推动公共数据价值释放意义重大。
1.明晰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在明晰责任方面,《通知》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及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在健全制度方面,《通知》推进数据资产分类分级管理,把安全贯穿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出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办法,针对数据资产确权、配置、使用等重点管理环节,细化管理要求,明确操作规程,以确保管理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可追查,旨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漏洞,保障数据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规范管理行为,释放资产价值
《通知》强调了从严配置、规范使用、开放共享、审慎处置和严格收益等方面的措施。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数据资产源头管理,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规定的范围、方法、技术标准等进行自主采集、生产加工数据形成资产。同时,需做好数据资产加工处理工作,提高数据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数据资产加工处理工方面,要规范数据资产授权,经安全评估并按资产管理权限审批后,可将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授权运营主体进行运营。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外授权有偿使用数据资产,应当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国家规定对资产相关权益进行评估。
《通知》着重强调了积极推动数据资产开放共享,在确保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加强数据资产汇聚共享和开发开放,以促进数据资产使用价值充分利用。
《通知》强调审慎处置数据资产、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和夯实基础等措施,以维护数据资产权益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
在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方面,《通知》明确,行政单位数据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事业单位数据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由本级财政部门规定具体管理办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的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这些规定对公共数据资产收益如何分配管理划定了明确的边界,给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落地设立了“交通灯”和“护栏”,将有利于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良性发展。
3.严格防控风险,确保数据安全
《通知》指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数据资产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推进数据资产的分类分级管理,并全面覆盖数据资产的生命周期等指导,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类数据资产安全风险,确保数据资产的安全。
《通知》提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加强对数据资产的监督,确保数据资产安全完整,并逐步将数据资产管理情况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对数据资产安全的严格防控,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对数据资产化“宽严相济”的思路在《通知》中也有所体现。一方面,《通知》要求加大数据资产供给使用,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资产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
另一方面,强调不得利用数据资产进行担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借授权有偿使用数据资产的名义,变相虚增财政收入。这些规定明确体现出发展数据要素是为了切实发挥数据价值、提高社会生产力,而不是为了支持变相借贷、信用扩张。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法依规
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产
大量的有关部门及事业单位需要进行数据资产的管理,治理和盘点。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建立健全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以确保数据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需要采取措施来保值增值数据资产。包括加强对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和创新,以提高数据资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涉及进行技术更新、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以提升数据资产的质量和竞争力。
数据资产的管理与运营将成为履职尽责、考核和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促使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更加注重数据资产的合规管理和有效利用,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绩效评估标准和考核机制,以适应数据资产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