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公布,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此回答了有关问题。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下称《条例》)修改内容相对较多,又与货币政策以及货币金融环境息息相关,引起市场关注。
根据第一财经梳理,《条例》共约有14处修改,主要涉及货币政策委员会单位和人员组成、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的专家委员条件、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的工作程序等。截至目前,货币政策委员会实际运行已超过26年。
完善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
《条例》的修订是此次市场关注的重点。原条例自1997年发布施行以来,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和人员作了多次调整。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有必要对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规定作进一步调整,
三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的精神,新增货币政策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关表述。
二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明确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类别和任免程序,完善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和任期制度。
三是将长期运行实践中成熟的工作程序明确为制度规范。货币政策委员会实际运行已超过26年,通过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流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预期引导和市场沟通等,上述修改有利于丰富完善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工作机制。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第一财经表示,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建立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本次调整也有利于丰富完善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工作机制。
14处修订完善
根据第一财经梳理,对比原内容与修订后的内容来看,除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外,《条例》共有14处修改(具体修改对比附文后),调整方面主要涉及:货币政策委员会单位和人员组成、货币政策委员会定位、货币政策委员会中的专家委员条件、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的工作程序等。
比如,原第二条为:“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修订后在《条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货币政策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重要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
在货币政策委员会单位和人员组成方面,删除“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一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一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二人”;新增“国务院副秘书长1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家统计局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同时,专家委员由1人增至3人。
对此,明明认为,单位与人员调整的出发点是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议事效率,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委员会促进货币政策科学制定和执行的职能,加强政策沟通、稳定市场预期。
在他看来,新增关键经济政策管理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是当然委员、增加专家委员人数,有利于更加全面评价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精准性、前瞻性,有助于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促进经济金融政策、行业和理论界的融合,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化。增加专家委员人数,则有利于加强政策沟通、稳定市场预期。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专家委员要求非国家公务员,并且不在任何营利性机构任职,可以以更加客观中立的角度对货币政策建言献策。
在委员类别方面,原当然委员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修订后,《条规》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包括当然委员和提名委员。其中,当然委员新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同时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委员为提名委员。
工作程序方面也进一步完善。原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份中旬召开例会。修订后,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为每季度召开1次,并未明确具体召开时间。此外,《条例》新增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召开后,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预期引导和市场沟通。”
另外,删除“报请年度货币供应量”的相关表述,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国务院批准有关利率、汇率或者其他货币政策重要事项的决定方案时,可以将货币政策委员会建议书或者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这是因为“货币供应量目标”早已不作为重要的量化指标。“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不再对广义货币供应量设定明确的增速目标,而是要求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与经济增长及价格预期目标相匹配。数量型目标不再是货币政策的关键中介目标,利率、汇率等价格型目标更加重要,也符合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要求。”明明称。
将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议事效率
实际上,近年来,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的召开时间已经出现了改变,并不是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份中旬召开例会。以2023年为例,四次例会召开时间分别为于4月7日、6月28日、9月25日、12月27日召开,均为每季末或下季初。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往往被视为货币政策的风向标,备受市场关注。市场往往根据例会释放的政策信号,来判断货币政策下一阶段的基调。
从货币政策的表述来看,“精准、稳健”的货币政策基调一直延续,但三季度例会在“搞好跨周期调节”的基础上,新增“搞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四季度例会则提出“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同时将原有目标“名义经济增速”拆分为“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等。
基于此,市场判断,2024年货币政策在实施时不仅需要关注经济基本面,还需要关注通胀水平,促进CPI和PPI合理上行、推动经济温和扩张,或许是2024年货币政策的一大着力点。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议事效率,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委员会促进货币政策科学制定和执行的职能,加强政策沟通、稳定市场预期,为经济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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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川
关键字货币政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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